时间:2021-10-10 来源: 作者:
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作为数字技术的关键要素,数据产生量爆发增长,数据内容海量集聚,成为实现创新发展、重塑人们生活的重要力量,事关我国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背景下,确保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安全对于提升用户信心、保护国家、社会及个人利益、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在“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到来之际,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大数据产业协会向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加强网络管理、守护数据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倡议书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之父,提高数据安全管理能力。
二、坚持社会责任,做到企业发展和数据安全并重,平衡处理技术进步、企业发展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三、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切实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
四、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五.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数据,不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不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或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
七、不利用用户对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迫用户升级系统或更新换代。如发现产品或服务问题,及时向合作伙伴及用户告知产品的安全缺陷或漏洞,并提出补救措施。
在此,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支持并通过保证声明等形式确认上述承诺,共同守护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社会及个人数据权益。
黑龙江省大数据产业协会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