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征信再受关注,行业或将迎来规范发展新时代

时间:2020-11-05 来源: 作者:

河北信用发布 讯:日前,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中国人民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共同主办的“‘十四五’期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政策”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

  中国人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言:“疫后政府应该会进一步加强数字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5G、云端设施,以及通过身份信息、税务记录和行为数据所构建的征信体系等。”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广泛应用,在大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中,我国迫切需要在现有央行主导的征信体系基础之上,建设立体化、全息化的征信体系,实现传统征信与大数据征信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征信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

传统征信模式难以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

我国传统的征信模式主要指央行征信管理局以各家银行上报的信贷数据为基础建立的央行征信管理系统,具有权威性、数据准确,是银行进行风险评估的首选。

  自2006年7月份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以来,截至2019年底,央行征信系统收录10.2亿自然人、2834.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收录人数最多、数据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征信系统。

  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在为小微客户提供信贷服务的过程中,传统金融征信模式的瓶颈开始凸显: 

数据具有封闭性,不够完善。据统计,中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但是传统征信体系多以信贷数据为主,对于海量的缺少金融征信记录的小微客户,则无法准确度量其信贷风险,使得小微客户处在“大店不服务小客户”现实尴尬境地。

数据滞后、收集过程繁琐。征信收集涵盖信贷、公用事业、政府部门等信息,这些信息收集要事先征得信息主体同意,然后由信息提供单位录人,信息采集主动权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因而从信息发生到录人数据库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滞后。央行征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需要专业的信息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征集信息也需要与信息提供的单位协商同意,这些环节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较高。

缺少对数据的分析。传统的征信体系所提供的征信产品和服务较为有限,其征信系统产品主要以征信报告为主,其目的是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客观地记录,尚不提供对信用数据进一步加工、分析的服务,因而信息使用人无法直观、量化地了解到被征信人的信用状况。

新需求、新技术加速征信行业变革 

随着网贷、股权众筹等新兴金融业态的异军突起,传统的征信模式无法有效支撑不断创新的商业场景,市场对于征信的强烈需求加快了征信业变革的步伐。在此背景下,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依托的征信创新与发展应运而生:

  大数据征信是依据各类海量数据,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信息主体做出的信用预测和评估。

  相比传统的征信方式,大数据征信则以数据分析系统为平台,依靠大数据挖掘技术实现转型升级。一方面依托大数据技术可以深度挖掘用户信用信息,防范潜在的信用风险,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可以在数据充分信息化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快速而高效地处理海量数据,同时避免了人为主观判断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此外,大数据征信与互联网数据相连通,也可以保证信息实时更新,全面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因而对传统征信系统进行了有效补充:

  不过,尽管大数据征信在促进我国传统征信模式优化升级、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随着我国市场主体的信息价值被不断地挖掘和使用,由此带来的数据安全隐患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亟待解决:

  相对来说,我国征信业进入有法可依的时间比较晚,如《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3年3月才开始正式实施,且许多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多项规定早已滞后于大数据时代发展需要,导致现有的征信的监管难以覆盖到传统金融领域和征信机构以外。

   同时,从监管角度来说,如何进行数据安全保护也亟需立法。随着数据的进一步集中和数据量的急剧增长,对海量数据进行安全防护变得更加困难,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成为制约大数据发展的瓶颈。

  2020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草案通过,将成为我国首部数据安全领域的专门性法律。但截至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未正式出台,如何顺应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特点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保护,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数据限制交易的考量因素、交易主体间的权责关系等问题仍待解决。

行业或将迎来规范发展新时代

虽然在监管上存在诸多争议,但是大数据技术在征信领域的应用,为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工具、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法,这些成绩都是毋庸置疑的。

  一切新的金融技术,归根到底还是金融,而金融监管对创新是有边界的,唯有行业规范化建设才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只不过,边界的确定需要不断的探索和时间。

   因此,从历史上来看,所有创新与监管的博弈,无论看似多么激烈,最后的结果都并不坏。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监管对于大数据征信行业发展的重视,适合行业和时代的监管制度将逐步建立,在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同时,也将迎来大数据征信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的新时代。